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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氧酵素涉嫌虚假宣传,数十万微商非法经营食

时间:2018-08-09  作者:东方军事网 鼎盛军事论坛  来源:http://www.df8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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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氧酵素涉嫌虚假宣传,数十万微商非法经营食品

  日前,有微商向美商社爆料称,知名微商品牌“轻氧”涉嫌虚假宣传,旗下数十万微商代理非法经营食品,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论个人还是企业经营食品都必须获得相应许可,而轻氧的数十万微商代理几乎都没办理相关证件。

  利用成分暗示治疗效果

  酵素是轻氧主打的产品之一,在微商圈拥有一定的知名度。美商社在其官方网站发现,宣称“100%有机发酵”,产品上却没有有机认证。按照有关规定,宣称“有机”的产品必须取得有机认证,否则就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轻氧另一款产品“soso酵素果冻”的产品介绍页面,也存在大量对消费者产生严重误导的内容。在介绍青梅的时候提到“血液循环时间缩短一半”“清除血液中垃圾毒素”;在介绍乌梅的页面宣称“可治32种疾病”,多次暗示该产品具有治疗功能。

  根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违反规定者,责令停止发布,视其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微商代理非法经营食品

  轻氧旗下的产品包括酵素饮品、酵素果冻、青汁饼干、鲜炖燕窝等,属于食品类。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轻氧的产品不属于农产品,需要取得许可方可经营。美商社查询北京食药监网站,轻氧的经营主体“北京美若天成商贸有限公司”获得了编号为“JY11105031129550”,允许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有效期至2022年05月08日。

  美商社在向轻氧微商代理调查了解中发现,代理销售轻氧产品的微商并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目前,淘宝对个人卖家已经要求提供相应的许可证。

  轻氧微商代理无证销售食品,属于非法经营。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据称,轻氧拥有超过10万人的微商代理,这些代理绝大部分没有办理证照,这将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有人认为,微商代理可以借用轻氧公司的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业内人士对此认为,正在销售轻氧产品的微商代理应当及时办理证件,规范经营。一方面,避免因为非法经营而受到法律的处罚,罚款额度一般的微商代理难以承受;另一方面,无证经营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这也是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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