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名雇主通过猪八戒网找到我们并谈成了合作意向,在签定设计合同时,就以各种理由引导我方工作,一会儿什么财务请假了,一会儿老板问你有什么创意想法没有,一会儿又说老板过来当面谈再当场签单等等理由诱骗设计工作,我方坚持没有签定合同不会交付设计成果。当我方既将放弃时他们又答应签合同了,当时觉的可能是自己小人之心了。但事后证明我之前判断该雇主是来骗稿是没有错的。合作一直要求我们交付各种更多新的创意方案,后面其中一款做了细化方案后,要求退全款并指责我们拖延时间。当天提出意见第二天就要,我们是加班加点的做,这也叫故意拖延时间。退款可以,我方尊重雇主的意愿,但我方已付出的工作也应支付一定的款项。雇主不同意就要退全款,2018.6.6日雇主举报我方“未按时完成工作”,经过协商后2018.6.20日宣布判定结果支付我方12000元,其余退回。但又附加了条件,说雇主那边不同意判定结果,向她表达了能否给于我方差评的请求,问我方同不同意对方给于差评,同时她又指点我方两个处理方案,一、我方同意退让利益并委托该工作人员与雇主进行谈判。二、接受雇主的差评再运用评价解释功能去解释。我方当时表示以评价作为谈判条件,这种行为是破坏公平交易原则的并拒绝了与其谈判的请求。后来我发现猪八戒网平台自已发布的规则里明确规定,以差评作为谈判条件的行为是违规的。知道自己被坑了开始了维权之路。我从他们“八戒100“入口举报他们举报编号1008933当事员工违规的问题。感受如下:
1、一边高喊着用户遵守他们所制定的规则,另一边当自己的员工违规时,所有自己制定的规则都不再起作用了。
2、我方举报违规问题,平台不同意我的论点,那就是有争议。根据平台规则中心的规定必须要联系当事方核实查证。事实一次都未联系过我方。单方面强行判定自己无违规,对用户没有一点敬畏之心,我方是当事方没有一点知情权吗???
3、根据平台规则中心的规定评价是不能作为争议处理协商条件,工作人员提议要么退让利益,要么接受雇主给于差评,挟迫我方作二选一,属知法犯法。建议查听当时的平台留存的电话录音。
4、平台方认为自己的员工是不违规,我方主动多次交涉要求出示规则证明不违规,回复信息是复查人员不违规。自证是不用证据的吗???
综上经历感受,猪八戒网违背承诺没有提供公平、公正、透明的合作环境,一旦涉及自己工作人员就无视法规、暗箱操作、缺失信用。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