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安宁丸”因虚假宣传被责令停售(2010-01-12)
今天,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报,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安宁丸”,因在广告宣传中涉嫌误导消费者,被责令停止在四川省范围内进行销售。据悉,根据辖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测表明,“益安宁丸(国药准字:Z20063087)”在药品广告宣传过程中,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疗效承诺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益安宁丸”在全省范围内销售。 广告存在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深圳暂停销售益安宁丸(2015-05-27) 26日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据监测,在《深圳电视台电视剧频道》、《深圳电视台公共频道》发布的益安宁丸(生产企业: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20063087)广告,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5月26日起对益安宁丸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在深圳市范围内暂停该品种的销售。 附件:暂停销售品种资料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