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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陈鸿志涉黑团伙41条犯罪线索

时间:2018-08-06  作者:东方军事网 鼎盛军事论坛  来源:http://www.df81.cn
吕梁陈鸿志涉黑团伙41条犯罪线索
(说明:我们是各种事件中的部分受害者,联合雇请律师整理的此材料。因为陈鸿志曾经在2008年成功运作高层领导,掐死公安部督办的“陈鸿志涉嫌黑社会组织”案件,我们心有余悸,不敢具名。若能有有关部门启动调查侦办,我们自会携带证据站出来。本材料我们已向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广泛散发。)
  吕梁市柳林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鸿志,柳林县孟门镇人,1975出生;1998年从武警部队退役后,先在澡堂擦鞋,后由一文水老板扶持,开办鸦沟石料厂卖石子;2003年煤价上涨后开始涉足煤炭业,以殴打、胁迫、欺诈、强买强卖的方式先后承包了兴家沟、成家庄、田家坡等8座煤矿。2005年成立凌志焦煤有限公司(后改称今名),陈任董事长。2009年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凌志集团成为拥有4座主力煤矿,核定年产能360万吨的大型煤企,成为柳林县的纳税大户。
  在近15年时间内,陈鸿志团伙抢夺煤矿,打死人命,重金请托邢利斌、聂春玉等人疏通政法领导,使公安部督办的黑社会组织案件专案组中途换人、转向,最终逃脱组织指使打死高三平一案的刑责;企业内设立“双规基地”,殴打工人;用高压水枪冲人、用尖嘴钳拔阴毛侮辱工人;渗透山西政法干部,建立多重政法“保护伞”;出资操控县长、县委书记的安排任命,使王宁留在柳林5年,为其所用;控制孟门、陈家庄等5个乡镇的村级干部选举,使涉矿村庄村干部成为其“家丁”和打手;侮辱乡镇党委书记,选在清明节挖毁镇领导的祖坟;制造“民意”,花钱雇佣农民上访然后以基层维稳机制为杠杆胁迫地方政府其个人意图;以其控制选举出的村干部为配合力量,强拆民房甚至强拆整个村庄;以安排关系人“承包修路”为名挖断道路桥梁,破坏其它煤炭企业的运输线;以在采掘面上打深井,报废整个采面,造成巨大损失的方法,和使用在对方煤矿井口放火的方法,威逼强买其看中的煤矿等等。陈鸿志团伙真实具备了打砸抢烧、操控地方政法队伍、建立上层“保护伞”、控制和渗透基层政权的所有黑社会性质要素,无法无天,无恶不作,十恶不赦。

  以下是陈鸿志领导、组织的黑社会团伙【41】条犯罪线索:

  一,康宏彦被打
  2007年12月26日,康在拉煤时被陈鸿志二三十名保安用镐把、啤酒瓶殴打,住院十多天。后被凌志集团威逼出院。
  二,李候乃被打
  李候乃为成家庄镇成家甲村村民。2006年12月6日,邓家洼村民因反对陈鸿志“未经村委同意私自承包煤矿”,由凌志集团保卫科长刘可平(曾在柳林县公安局刑警队工作)带领陈鸿志的手下一百多人去镇压,李途经现场时被误打,多处软组织挫伤、尿血,事后未作任何处理。
  三,张国旺被打被拔阴毛
  田家坡村民张国旺,因反对村主任张香平私刻公章将煤矿转让给陈鸿志,2006年12月15日被陈鸿志约到县城燎原大厦,保安在地下室让张国旺脱光衣服用水枪冲,用尖嘴钳拔张的阴毛。张多次报案,无果。
  四,张乃生被打
  田家坡村民张乃生,因反对村主任张香平私刻公章将煤矿转让给陈鸿志,2007年4月12日晚陈鸿志以买鸡蛋为名将张骗至田家坡煤矿办公室,陈的保安将张乃生的左腿打断。
  五,张晋通被殴打、被拔阴毛
  2007年8月,田家坡村民张晋通因带领记者去采访,被陈鸿志的保安冯艳军、张三平等人挟持至燎原商厦地下车库,保安逼张晋通脱光衣服,手举装满水的铁盒,用高压水枪冲、殴打张,用尖嘴钳拔张的阴毛。
  六,柳润全、柳建环、张晋民、柳三元、柳俊波、柳世富、柳继元被打
  事发在2007年8月18日下午,柳润全等7人为柳家庄村村民。因不同意陈鸿志在村民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包柳家庄煤矿,要求煤矿承包人兑现给村民的一次性补偿,柳等7人在从镇政府回来的路上被6辆车拦截,遭凌志集团的保安约30余人用铁棍、镐把等围殴,柳润全右臂被打断。
  七,邓抵树被打
  邓抵树为邓家洼村村民。2007年11月4日晚,因不同意邓家洼煤矿原承包人私自将煤矿包给陈鸿志,邓抵树被数十名凌志集团的保安闯进家殴打,致邓右小腿、左小腿等全身7处骨折。村支书邓富有深夜出逃到山上,幸免于难。这次袭击由领头的打手冯某向陈鸿志做了汇报。
  八,高三平被打死
  2007年12月30日,柳林县金源有限公司法人王亮珠的司机高三平等一行人乘车到麻塔则煤矿查看煤质,因陈鸿志要购买这一煤矿,不允许原矿主将存煤卖给王亮珠,在高三平等人离开煤矿回家途中,陈鸿志安排保安高海平、冯彦军等50多人开车进行堵截、围殴,高三平当场被打死,并被扔下30多米深的深沟。当天,陈鸿志在柳林县城的公司八楼开会,两次离开会场安排郝红红、车振兵、高海平、冯彦军等人堵截王亮珠的人。
  九,刘田、黄四保、马愣、李强4人被打伤
  上述高三平被打死事件中,与高三平同车的刘田等4人也同时被打成重伤。
  十,武生亮被非法拘禁
  高三平事件发生当晚,凌志集团的保安班长武生亮因与死者高三平有亲戚关系,被凌志集团副总郝红红安排人挟持至太原,在凌志集团住太原办事办将武生亮看管了三天三夜,不给吃饭,不许离开。后武生亮乘保安不备自行逃脱。
  十一,杨军琴被打
  2007年5月13日,杨军琴在葫芦塔煤矿拉煤过程中被凌志集团的保安雷舰等人拿木棒等工具殴打,鉴定为轻伤,后由凌志集团副总郝红红赔付1.5万元“调解”。
  十二,高青生(柳林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指导员)、高峰(离石区交警,高青生之子)被打
  2007年1月,高峰因在燎原大厦抽烟与保安发生口角,陈鸿志到场对高青生训斥,随即陈鸿志指使商厦保安刘三平、高海平等多人对高父子进行殴打,致二人均轻微伤。
  十三,苗族工人朱日呷被打
  2007年7月17日,工人朱日呷因说保安看电视影响休息,被田家坡煤矿保安王勇等人持木棒殴打,致朱头皮破裂、多处软组织挫伤、脑震荡,因朱本人未做伤情鉴定,当地公安对打人者罚款200元,行政拘留6天结案。
  十四,刘小峰被打
  2007年9月3日,刘小峰因拉煤时与凌志公司保安发生争执,被4名保安打伤,当地公安以赔偿1.5万元调处。次年刘小峰经吕梁公安鉴定为轻微伤。
  十五,打砸邓家洼村
  2008年5月6日晚,凌志集团邓家洼煤矿矿长郭久泉率100多人袭击邓家洼村,分别对邓金元、邓振泉、邓顺大、柳宗瑞、邓天赖等家造成损坏。
  十六,打砸QQ车,殴打车主穆四四
  2007年6月,车主穆四四因在路边停车,被凌志集团保安威胁,将车开到饭店后院后,被保安暴打并被砸烂了车玻璃。
  十七,非法拘禁刘钧义、陈丽芳
  刘钧义是成家庄煤矿原承包人刘锦奇的司机。2007年11月,陈鸿志购买成家庄煤矿,在未付清钱时即要求刘锦奇移交所有手续,刘不同意,陈鸿志带领公司保安将刘的司机刘钧义控制25小时,并将来找刘的张国强殴打致头破血流。刘锦奇带去全部手续后,陈鸿志才放刘钧义离开。
  拘禁刘钧义同时,陈鸿志还带领公司保安冯彦军等人控制了刘锦奇的公司员工陈丽芳,后陈丽芳趁保安不备逃脱。
  十八,殴打柳长正
  2007年8月,陈鸿志安排冯彦军、刘三平等人秘密跟踪柳家庄上访反映煤矿非法转让问题的村民柳长正,在跟踪至胡家垣附近时,跟踪人召集更多保安和凌志公司职员拦截了柳乘坐的车辆,并对柳实施暴打。
  十九,收买受害人,妨害作证
  2007年11月,凌志集团保安殴打邓抵树致7处骨折后,陈鸿志先安排人将邓多次秘密转移,后以260万元赔偿的承诺要求邓不得作证,邓抵在2008年致信公安机关,拒绝了作证。
  二十,安排、教唆公司人员对抗警方对“打死高三平一案”取证
  2008年1月,潜逃在北京的高海平、冯彦军、冯宇龙,被安排潜回太原与陈鸿志见面,陈给高海平50万元,达成让高海平投案、编造虚假情节应对侦查的协议。
  2008年5月,在专案组调查打死高三平一案期间,陈鸿志在凌志集团下属的新宇洗煤厂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公司员工忠于公司利益,严守秘密,不和任何人谈论打死人和其他所有打人事件;在此次会议上,陈鸿志指责向公安机关自首的张玉明是“内奸”,同时,陈亲自对刘三平、康平平如何编造谎言应对警方进行教导。
  二十一,陈鸿志窝藏“打死高三平”一案嫌犯
  高三平被打死一案案发后,陈鸿志将涉案嫌疑人分三批安排潜逃至北京某部队宾馆藏匿。2008年2月中旬,逃犯冯彦军、王志勇被人安排回太原与陈鸿志见面,然后又坐陈鸿志的专车并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车辆浩浩荡荡一起潜逃回柳林县。到柳林第二天,冯彦军、王志勇由陈鸿志安排公司专车送往陕西省子洲县藏匿。

  二十二,以“公司内部反腐”为名设立“双规基地”
  陈鸿志在柳林县的燎原商厦和煤炭大厦设立专门打人、打员工的“双规基地”,并串通柳林县公安机关关键负责人,将公司“处理”过的员工再交由公安机关打击,公私刑并用,慑服所有员工。
  2011年10月以来,陈鸿志在煤炭大厦旁边的职工培训中心设立“调查组”,陈鸿志带十几名保安为“行刑队”,对公司科级以上人员轮流传唤、非法拘禁,将刘云扣、王卫兵、王元平、王卫斌、王建红、康三润、王兵兵、李建平、高景明、李东东、刘宏伟、刘小平、王纯福等十多人打伤住院,然后调动柳林县公安局,将刘云扣、康三润等人送往县看守所拘留。
  二十三,强抢成家庄煤矿
  成家庄煤矿2003年由刘锦奇、王保军承包,2007年,陈鸿志以1.4亿元总价购买两人的股份,实现了煤矿的“转包”。在未付清刘锦奇股份转让款项时,陈鸿志用非法拘禁刘的司机和员工刘钧义、陈丽芳的手段,迫使刘锦奇移交了全部煤矿手续。目前成家庄煤矿又整合了昌盛煤业,成为凌志集团的主力煤矿。

  二十四、收买张香平,私刻公章、伪造合同,抢夺田家坡煤矿
  田家坡煤矿,原来由吕梁龙耀公司承包,而后,龙耀转包给贺海龙、贺海龙再转包给陈四则,在龙耀起诉贺、陈讨还承包权时,陈鸿志2003年通过前村主任张香平刻的假公章,伪造了一份和村集体的承包合同,同时给了贺海龙和陈四则共不到二千万元“转包费用”,实际控制了煤矿(2007年6月8日,《山西晚报》整版报道张香平私刻公章处理村集体煤矿一事)。
  二十五、巧取穆家坡煤矿
  穆家坡煤矿是柳林县一个资源储量大,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年产15万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正规煤矿。2003年,在“关闭小煤矿”行动中,穆矿被蹊跷地“错误列入关闭名单”,实施了关闭。同时,邻近穆矿的年产9万吨的成家庄煤矿却不在关闭名单。此后,柳林县和吕梁市政府一边承认穆家坡矿是错误关闭,一边不停止地批准进行穆家坡矿关闭后的一系列变更。2005年,穆家坡煤矿所属594万吨煤炭资源被整合进成家庄煤矿,实现“蛇吞象”,随后,又全部归了陈鸿志。
  据穆家坡矿原矿主车应喜的材料,穆矿被成家庄矿整合时,穆家坡矿原有594万吨煤炭储量被改写为“195万吨”,399万吨资源被隐瞒,涉嫌偷逃税款近2千万元。
  二十六,截夺葫芦塔煤矿
  葫芦塔煤矿原由杨建军承包并投入巨资技改。2003年,陈鸿志通过许诺村民“每户一台彩电,每人每年1200元,村委5万元”进行利诱,同时组织部分村民对杨建军进行阻工,最后于同年11月迫使杨建军以2320万元价格转包给陈鸿志。陈付给杨1千万元后拒绝付给余款,并以技改不到位为名向法院起诉了杨建军。
  二十七,凌空巧取邓家洼煤矿
  邓家洼煤矿属于村集体,原来承包给邓白锁,邓转包给侯惠文,侯惠文又私自以1200万元“投资补偿款”的价格转让给陈鸿志,陈于2007年1月15日强行进驻并开始生产。邓家洼村民与村集体至今未与陈鸿志签署过合同或协议,大量的上访和殴打事件由此引发。
  二十八,通过村委主任个人取得集体所属的柳家庄煤矿
  柳家庄煤矿原承包人为刘铁应,2005年,村委主任柳补应私下与刘铁应解除承包合同并将法人变更为自己,2007年8月,柳补应又抛开村集体和村民,私下以2.38亿元的价格,将煤矿转包给陈鸿志,随后陈鸿志手下100余人进驻煤矿。
  二十九,挖断煤炭运输道路,强取麻塔则煤矿
  麻塔则煤矿原股东为薛建军、李善德等5人,因为可以从山西和陕西两个方向出煤而受业内青睐,陈鸿志意欲取得。2007年9月,陈鸿志以修筑柳家庄至县城道路为由,将柳家庄矿与麻塔则矿共用的道路挖断,致麻矿大量煤炭积压不能运出,5名股东多次找柳林县有关政府协调未果,12月12日,5名股东被迫以1.7亿元对价将煤矿转卖给陈鸿志。同时,原股东欲处置此前积压的存煤,又将煤许给王亮珠。2007年12月30日,正是在王亮珠派人查看这批存煤时,发生了高三平被打死事件。
  三十,盗采邻矿资源,挖塌安保煤柱
  2015年起,凌志集团柳家庄煤矿盗采相邻的邓家庄煤矿煤炭资源,并越界开采柳林县国土资源局为冯家庄村留设的安保煤柱,致冯家庄村出现地裂塌陷。
  三十一,断路。
  2016年8月,陈鸿志指使孟门镇石安村李某,挖断西坡矿矿区公路,迫使西坡矿停产一个多月,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同年11月17日,又以凌志集团修煤运专线为名,挖断王家沟公路桥,至今未修复。迫使西坡煤矿运煤车改走临县碛口镇。
  上述公路为省道、县道,陈鸿志挖断后,柳林县无人过问。
  三十二,决水
  为侵夺东光集团的邓家庄煤矿和西坡煤矿,2016年9月,陈鸿志指使郝家塔村村民郝某和陈某以“打吃水井”为名,在邓家庄煤矿采区工作面上穿打深井3眼,在西坡煤矿采面上方打深井2眼,致两矿工作面报废,煤矿被迫改变采掘巷道,增加安保煤柱,经济损失上亿元。
  三十三,放火
  2017年5月6日,凌志集团安排郝某、陈某等人,以每人每天100的价格雇佣120名村民冲击邓家庄煤矿的主斜井、副立井,驱离矿工,阻止矿工升井、下井,并在主斜井井口放火,当时井下有17名被阻止升井的矿工。事件使邓家庄矿停产三个月,经济损失上亿元。
  三十三,操控孟门镇等乡镇的村委会选举
  陈鸿志通过其父陈月福,以贿选、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了以孟门镇为主的柳林县西北片多个乡镇的农村选举,使其煤矿所涉村庄的主要村干部,基本都成为陈鸿志的代言人和利益共同体,在侵占村庄土地、扩大凌志集团利益、打击不服从的村民、雇佣村民上访,制造“民意”,借助维稳体制对其他企业、不合作的乡镇干部进行打击。等方面密切配合。如贺龙沟冯六巴,薛家坪村薛五五,西坡村刘文生,郝家塔村赫银有等。
  三十四,打击“不听话”的党委书记
  成家庄镇党委书记陈秋平因不配合陈鸿志围堵邓家庄煤矿,陈鸿志先于2016年诱骗陈秋平到煤炭大厦,安排保安抢夺了陈秋平的手机;接着于2017年元月,策划成家庄村支书李晋东在家设宴请全镇各村支书,约请所有支书联合告陈秋平的状,然后疏通柳林县委书记,让停了陈秋平的职。最后,2017年清明,陈秋平要回家上坟时,陈鸿志安排人捣毁了陈秋平家的祖坟。
  三十五,非法拘禁村主任
  邓家庄村村长邓金柱因拒绝陈鸿志的利诱,不同意对邓家庄实施断水、断路,陈鸿志将邓金柱在太原一酒店拘禁了3天。
  三十六,非法暴力强拆村庄
  2016年3月31日,陈鸿志无任何手续,指使保安暴力强拆了前冯家沟村,2017年9月26日晚,陈鸿志的保安非法强拆了穆家坡村。
  三十七,占用耕地、墓地,采空塌陷补偿,移民搬迁等事项中肆意侵害农民权益。
  目前主动陈述的,有邓家庄、穆家坡、柳家庄、马家梁、兴家沟村民。共性情况是,毁田毁房毁墓毁树,凌志集团任意进行,没有商量,不能阻拦,补偿也没有标准,有的给一点,有的一分钱不给。时间段在近四五年。有大量反映材料和音像资料。
  三十八,瞒报矿难
  2011年10月31日,曹家山矿发生安全事故,致二人当场死亡。其中一名死者名“俊元”,三交镇宋家垣村人,31岁;另一名死者为石楼县人。另有一人重伤,三交镇庙圪瘩村人。
  2012年11月3日,凌志集团陈家湾煤矿发生井下机械事故,死亡二人。其中一名叫张风平,住中阳县凤城街东三排。另一名死者不详。
  2013年7月25日,凌志集团成家庄煤业发生井下事故,一人死亡。死者高彦军,柳林县庄上镇后安峪村人。
  2015年6月29日,凌志集团王家墕煤业发生井下事故,一人死亡,死者叫郭四富。
  2017年8月23日,凌志集团董家沟煤业发生一起生产事故,凌志集团未上报,未能及时救援,致5人死亡。
  2017年10月13日,凌志集团成家庄煤业发生一起井下事故,矿工冉兴应死亡。冉兴应为石楼县裴沟乡南岭上村人,身份证号142328197510141516。
  上述矿难均被瞒报。
  2018年4月18日,凌志集团所属大井沟洗煤厂职工景继科在上中班期间失踪,两天后,其尸体被从上千公里外的日照港煤车中倒出。这一事件中企业方是否有责任,现在家属和企业各执一辞。
  三十九,长期操控柳林县县长、县委书记王宁
  王宁,吕梁临县人,2009-2014年在柳林县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2014年被调查,2016年被判刑。
  陈鸿志通过在燎原商厦为王宁安排房间和女人,长期控制王宁,后王宁得以在柳林县从县长继续任书记,陈鸿志给予了巨额经济支持。山西阳泉中院的审判中未提到这一情节。陈鸿志曾当众打过王宁一记耳光,其特别关系可见一斑。
  四十,购买技侦设备
  同情我们的公安人员透露,陈鸿志近年从山西省安全厅下属的某企业购得一套技侦设备,主要用于监控地方领导干部。陈鸿志的罪行如日月照临,无人不知,为恶时间之久、数量之巨,罄竹难书,但在网络上却基本上看不到任何信息,公安的同志认为,陈鸿志已经有成形的网络监控和删帖力量。
  四十一,乘坐军车
  截至我们写作此材料时,陈鸿志仍然乘坐的是一辆奥迪军车,车牌号为:BS·81067,停泊在太原市万国城东门口的地下车库。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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