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8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青海西宁长海医院、安徽合肥正大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机构在内。 部分虚假违法案件涉事机构详情如下: 安徽合肥正大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其官网发布医疗广告,含有“3分消炎、10分灭菌、不复发”、“治疗不孕不育成功率达98%”等保证功效的内容。以及在未取得合肥市经开区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利用妇联及合肥论坛等多家媒体的名义,假借公益活动宣传,误导患者就医,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2018年1月,合肥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湖北武汉东方肝泰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电视台、期刊杂志等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名义虚构杜撰不存在的活动,虚构医疗机构和获奖证书,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17年10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14.05万元。 青海西宁长海医院发布医疗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7年7月,未经审查批准制作发布“看妇科做人流还到长海医院”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17年11月,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5万元。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