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事直播侵权损害补偿制度亟待成立(云中漫笔)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发出通知称,按照互联网电视打点的181号文,2018年世界杯角逐不答允在互联网电视平台长进行直播和延时播出,不然都属于违规,只能在赛事结束后提供角逐点播处事。 广电总局限制“互联网电视直播世界杯”,实质是对版权的一种掩护,目的是为了制止OTT(智能电视和电视盒子)硬件厂商打擦边球盗播。有报道称,2017年国内赛事侵权点播链接凌驾62万条,838封预警函也挡不住亚冠联赛被盗播。 随着智能电视、OTT机顶盒、智能手机等终端的成长普及,以盗链盗播为主要手段的盗版开始大行其道,给互联网视频行业带来巨大损害,破坏了视频行业正版化的经营秩序。诸如互联网版权之类的问题日渐浮出水面。 互联网并不法外之地,想要操作刚呈现的新鲜事物和新的形式,新瓶装旧酒,违反法律法规,投机取巧,应该受处处罚。 国家近些年来不绝加强对互联网经济的监管,在助其快速成长的同时,也不绝扎紧制度篱笆,以期让它行稳致远。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什么侵犯互联网版权的事情还是屡禁不止?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本钱不高。 互联网就像一个“大熔炉”,谁都可以在里面到场,成为其中的一分子。海量信息,鱼龙混杂,监管部分和被侵权者要全面获取相关违法记录,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正是钻了这个空子,有的平台和个人靠打擦边球来不法盈利,吸人眼球。 互联网经济要想平稳成长,离不开监管。在监管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成立违规违法的处罚机制和赔偿机制。运用现有的技术手段,配合相应的损害补偿制度,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只有这样,才气刹住盗版侵权的歪风。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