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治民这次是真的“进去了”!之前被拿去的,居然还能见到“回头钱儿”? 6月15日,有河南“扫黑除恶第一案”之称的“狄治民涉黑团伙案”,第一批涉案赃款返还工作在洛阳市洛宁县董寺村进行。 村民雷金铭没想到,本身的话还上了新闻:“如果没有扫黑除恶,无论如何我是拿不到这笔钱的。” 截至目前,此案已有19人被逮捕,涉案35起,涉及罪名13个。纪检监察部分与警方合力深挖背后“掩护伞”,8名公职人员被采纳留置办法,相关涉案人员陆续投案。 尽管案件还在管理,本地黎民仍将此案称为“河南扫黑除恶第一案”。 村民们的逻辑,耿直而简单:谁给乡亲们出了这口多年的“恶气”,谁就该被写进“教科书”。 迈向“标杆”的“三大步”: 坚实的第一步——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这是扫黑除恶的基本要求。 从这个意义上看,狄治民案刚刚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狄治民,董寺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1997年创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十八兄弟会”。 2005年扰乱选举自封主任。从此不绝蝉联把持基层政权十几年,直至去年被逮捕。 由于恒久饱受压榨、欺侮,甚至毒打,却无能为力,以致于专案组进驻董寺村摸排线索时,村民们害怕抨击,几乎都不敢向专案组提供情况。专案组只好半夜入户,或找借口把村民拉到村外询问。 一桩桩一件件让人触目惊心。强收过路费、侵占小学操场作为自家院落、欺压村里的贫困户在本身的烟田劳动、恒久克扣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款低保款…… 动武?他有打手。讲理?警务工作站就设在他家。 村民只能送钱消灾、任他鱼肉:“他是石头,我是鸡蛋。” 正义终会降临。在今年年初开始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风暴”中,狄治民团伙一个个被卷离了他们的宝座。 “增强人民群众安详感和满意度”,不只是扫黑除恶的目标,也是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 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脱胎于法治,也将汇入法治的大水。 狄治民之流,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公平正义的一大步—— 涉黑案件往往陪同着公私财物受到侵犯。掩护产业受到侵犯的受害人,并不是把嫌疑人一抓了之,判了刑,事情就了结了。 而这一次在狄治民案的管理中,不单凸显出除恶务尽的决心,也彰显了及时解除受害人受害状态的效率。 被狄治民一伙侵吞了多年的涉及保洁员工资补贴、沼气池建设补贴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等赃款,此刻应该已经回到了村民手中。 及时退赃的一小步,是公平正义的一大步。 只要是不属于你的,从别人那里拿走多少就要还回去多少——这是法律的公平原则,亦是天经地义。 多年来,为制止因急忙退还而引起的争议,司法实践一直都对退还赃款持谨慎的态度,而这也客观上延迟了被侵害者对于获得公平正义的体验。 而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措施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 狄治民涉黑团伙案尚未办结,就及时将部门涉案赃款退回被害人,这个做法自己就具有很大的担当精神。 “及时”二字的背后,是乡亲们二十多年的期待。凭此一点,就足以被称为“教科书式”的标杆案件。 扫黑除恶的下一步—— “狄治民涉黑团伙案”的管理,正是以村民“最怨、最恨、最烦”的事情为打破口,如此才称得上“教科书式”的标杆案件。 不但是拿到了返还的赃款,村委会换届选举、孩子们有了上体育课的操场、曾经被欺负殴打的村民成了村警...... 这些变革,也都是村民眼中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