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保监会完善银行存款偏离度打点:监管指标值由3%调至4% 2014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打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督促商业银行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约束商业银...... 原标题:银保监会完善银行存款偏离度打点:监管指标值由3%调至4% 2014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打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督促商业银行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约束商业银行违规吸存、虚假增存行为,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合近年来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新特点、风险打点新情况,中国银行保险监督打点委员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打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次完善的主要内容包罗:一是结合近年来金融市场环境、银行业务经营变革,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合规经营及银行自律等方面的要求。 二是调整存款偏离度定量查核方法。 一方面简化计算方法,将季末月份与非季末月份接纳相同的指标计算尺度。 另一方面将监管指标值由本来的3%调整至4%。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实施差别化打点,并加大监管办法执行力度。 完善存款偏离度打点是规范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督促银行强化合规经营的重要举措,与“治乱象”相辅相成,也是适应银行业务模式和金融市场变革的及时修订,有助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经营行为,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成长。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打点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打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办发〔2018〕48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打点部、各省会(首府)都会中心支行、各副省级都会中心支行,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出力缓解企业融资本钱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号)有关要求,相关部分联合成立了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打点相关制度。 结合近年来商业银行业务经营新特点、风险打点新情况,为进一步督导商业银行合规成长、有效防控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进绩效考评 商业银行应完善薪酬打点制度,改进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存款的基础性工作,强化存款日均贡献考评,从根源上约束存款“冲时点”行为。 商业银行应继续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绩效考评打点,合理分解考评任务。 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也不得设定以存款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力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尺度及相关指标要求。 二、强化合规经营 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规范吸收存款行为,不得采纳以下手段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 (一)违规返利吸存。 通过返还现金或有价证券、赠送实物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 (二)通过第三方中介吸存。 通过个人或机构等第三方资金中介吸收存款。 (三)延迟支付吸存。 通过设定不合理的取款用款限制、关闭网上银行、压票退票等方式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四)以贷转存吸存。 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贷款资金转为存款;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向“空户”虚假放贷、虚假增存。 (五)以贷开票吸存。 将贷款资金作为包管金循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贴现,虚增存贷款。 (六)通过理产业品倒存。 理产业品期限布局设计不合理,发行和到期时间集中于每月下旬,于月末、季末等关键时点将理财资金转为存款。 (七)通过同业业务倒存。 将同业存款纳入一般性存款科目核算;将财政公司等同业存放资金于月末、季末等关键时点临时调作一般对公存款,虚假增加存款。 三、增强自律意识 商业银行应强化自律意识,培育合规文化,提倡公平竞争,抵制不妥交易。 商业银行应督促员工遵守行业行为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操守,廉洁从业,严禁采纳不正当竞争方式,甚至欺骗、行贿、其他方面利益交换和远期利益输送等方式获取存款。 商业银行应充实尊重存款主体意愿和处事要求,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与存款主体开展业务。 四、加强存款偏离度打点 商业银行应加强存款不变性打点,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行为。 商业银行的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凌驾4%。 月末存款偏离度=(月末最后一日各项存款-本月日均存款)/本月日均存款*100%。 五、加强监督检查 (一)银行保险监督打点机构应督促并指导银行落实有关要求,发现商业银行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根据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打点法》有关规定及时采纳监管办法。 (二)银行保险监督打点机构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存款偏离度不达标银行,区分情节采纳有关办法。 对自然年内月末存款偏离度首次凌驾4%的银行赐与风险提示。 对自然年内月末存款偏离度凌驾4%两次(含)以上的银行,自下月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打点法》有关规定采纳暂停部门准入事项等监管办法,而且作为其年度监管评级参考因素。 对自然年内月末存款偏离度凌驾5%两次(含)以上的银行,自下月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打点法》等有关规定采纳暂停或限制其部门业务等监管办法;并要求其自下月起持续3个月以上提高90天以上存款比例,提高基数为本月90天以上存款比例,提高幅度为月末存款偏离度超出5%的部门。 90天以上存款比例=剩余期限在90天以上存款/各项存款*100%。 (三)银行保险监督打点机构应密切跟踪、及时传递和纠正存款异动较大的银行。 要求存款偏离度凌驾要求或存款打点不规范的银行制定详尽的整改打算,明确具体的整改办法和时间表,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 (四)银行保险监督打点机构负责督促并指导商业银行将存款偏离度作为扣分项纳入绩效查核评价体系,区分严重水平相应扣减绩效查核评价得分。 本通知所称存款为一般性存款,不包括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本通知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参照执行。 银行保险监督打点机构对特定机构的存款偏离度监管另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2014年9月11日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 财务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打点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236号)同时废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打点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8年6月8日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