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讯接群众举报,位于夏县裴介镇小吕村恒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是一个由夏县交通局副局长,利用在建筑领域的人脉关系,伙同他人违规开办的一个公司。 2016年注册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夏县开发的恒达绿景苑、恒达怡景苑楼盘,承包当地101、102公交线路,职权交易下涉及交通、建筑、公路等多个方面工程。 在运城市企业家商会网站查询李怀周信息显示:夏县恒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发文日期2014年9月26日。而在运城市政府网站查询到2009-2010年先进个人表彰名单信息显示:夏县交通局副局长,发文日期2011年8月19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规定,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主要有五种情形:一是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二是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三是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四是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五是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 由此可见,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出资持股成立私营公司,并担任公司总经理,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 相关公司自2006年成立至今已有十几年时间,是相关部门熟视无睹,还是有意包庇?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公众一个答复和交代。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