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建议:有多次犯罪史的人群应该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剥夺部分权利 作者:三峡蓝天白云 最近的一个严重的群死群伤案件和一个家暴致死案件让人堵心、窝心。 堵心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从此说没就没了,给众多的亲朋好友造成的是无尽的悲伤。窝心的是,如果采取一定的措施,犯罪也许可以避免,无辜的生命也许可以幸免于难。 分析发现,两个案件的犯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犯罪史特点:多次犯罪! 案件一: 湖南衡东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致11死 嫌犯系报复社会 2018年09月13日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8/09-13/8626891.shtml 【截至13日17时,发生在该县的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已造成11人死亡,44人继续住院治疗。 据警方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阳某云曾因贩毒、盗窃、故意伤害等被多次判刑,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当晚独自驾车冲入洣江广场人群,并持折叠铲、匕首砍伤现场民众,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案件二: 41岁女副区长被家暴致死 男方曾威胁称"杀你全家" 2018-09-14 https://news.163.com/18/0914/18/DRMDR2L10001899N.html 【案件发生在去年的10月22日,当天晚上,黎永兰被男友林雪川袭击后重伤入院抢救,5天后,黎永兰因颅脑重度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林雪川是一个有家庭暴力史的人。知情者透露,林雪川至少有过两段婚姻,都因家暴问题结束。黎永兰的家人则表示,至少从2015年开始,黎永兰就长期生活在男友的暴力阴影下,几度试图分手未果。根据媒体获得的黎永兰和林雪川在2017年5月13日的通话录音,黎永兰多次要求结束两人的关系,但林雪川不同意,并用“分手后我要杀你全家,我要你活不过三天““我就是要你死”等恶语相威胁。 没想到,5个月后,她真的死在了这个恶棍的拳头下。】 不过,对于判决遭残忍家暴奋起反击而打死施暴者的被家暴者为“故意杀人罪”的祸国殃民的云南检察机关,该副区长被家暴致死是不是就是云南检察机关想要的结果呢?详情请参见此文: 如此滥用公权、助纣为虐的检察机关是不是该好好整顿了?! 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38393 在我的记忆力,很多致死案的犯罪人都有过多次的违法犯罪史。这实际上就构成了这类犯罪分子的共同特点,他们也成了危害社会、残害生命的定时炸弹,一旦时机成熟,就会爆炸。 然而,在一些祸国殃民的法律党徒们的操控下,例如,取消劳改制度等,使这类有过多次犯罪史的定时炸弹与其他合法公民一样在刑满释放后成了自由人,几乎不受任何法制约束,这无疑给他们再次犯罪危害社会、残害生命提供了几乎不受限制的自由机会。这也许正是那些祸国殃民的法律党徒们的邪恶用心和罪恶目的吧。 新的时代,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以人民为中心”。 有多次犯罪史的犯罪分子最容易残害的无疑是人民群众。所以,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应该立法对这类“社会定时炸弹”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存与生命安全。 我个人的初步设想可以采取两大措施: 一是将他们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例如,定期向社区和派出所如实说明自己的思想状况;在其身上安装监控器;对于重新犯罪倾向严重者,予以强制性劳动改造和教育、学习等;对于去外地者,当地派出所应通知外地派出所或乘警对“社会定时炸弹”予以监控,等。 二是剥夺他们的部分权利。例如,这类“社会定时炸弹”不得持有刀具,不得驾驶车辆,不得进入学校,等。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的犯罪机会,强迫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使其不再危害社会和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