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 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有生育计划的江西人看过来啦! ◆ 《方案》明确,从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划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实行中央分档分担办法: 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分担80%; 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中央分担60%; 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中央分担50%; 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直辖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 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 ◆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常规免疫及国家确定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和重点人群应急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购置,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控,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等内容,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 计划生育方面,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推进“互联网+”计划生育服务改革,通过搭建“互联网+”生育登记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多证合一综合服务模式、建立“互联网+”出生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互联网+”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让智慧计生系统更好地方便群众。 推进一系列母婴安全措施,我省建立了156个孕产妇危急重症临床救治中心,全省孕产妇死亡率11.03/10万,婴儿死亡率6.0‰,并逐步提高婚检率到2020年达到95%以上。 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江西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免费为全省城乡政策内计划怀孕夫妻孕前身体状况检查,提出科学孕育建议,减少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我省提出省际间生育政策不一致时的适用办法,即“夫妻有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本省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我省在充分考虑再婚、病残儿、收养等各类家庭生育需求的基础上,确定了可再生育的四类情形,即: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 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 生孩子 对一个家庭来说 是一件大事 优生优育 不仅是给了孩子生命 更要提供优良的养育!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