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五营区居民张春凤,在2018年9月用自己和开发五营区滨河小区二期工程的开发商于贵金置换的39号楼第10门市到五营区工商分局办理小超市执照。五营工商分局工作人员以置换合同不是购房票据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工商执照。申请人多次奔走工商局,建委,一建公司,开发商十几天,甚至求助区长热线。得到答复却是区政府没有直接权利管辖工商分局,不闻不问。 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振兴东北经济。是领袖和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都义正严明的表态无条件的执行,那么五营区,五营工商分局的所作所为是不是对领袖,党和国家阴奉阳违...... 由此,张春凤请问五营区滨河小区40楼1.2.3号门市房同样是置换合同。分别开了滨河超市,家庭旅馆,早餐店为何五营区工商分局给办理的执照?同样的置换合同为什么他们的就好使。甚至滨河小区开发商出租出去的房屋分别开了东方货站,建材商店,育林社区蔬菜水果店等等,他们连置换合同都没有,工商局又是又是如何给颁发工商执照? 一个政府,一个职能部门,不是想着如何富民兴区。为国分忧。而是想着怎样吃拿卡要,阻碍社会的经济发展。为难群众,与国家政策相违背。这是一个共产党人的政府和天下吗?这样的天下,我必将以血肉之躯维护领袖和党的尊严。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