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东车辆撞人嫌犯今年1月被判刑 2018年09月12日 22:16:54 来源:红网 红网时刻9月12日讯(记者洪湾)2018年9月12日19时35分许,衡东县城洣江广场发生一起故意驾车伤人恶性案件。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当地党委政府立即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将犯罪嫌疑人阳某某控制。 经现场初步查明,截至12日晚10:30,已造成9人死亡,46名群众受伤(其中3人重伤),伤者均已送往医院救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湖南衡东一路虎闯入人群致3死43伤开车撞人男子今年1月曾被判刑 今晚,一辆车牌为湘D133ZY的红色路虎SUV车闯入衡东县洣水镇滨江广场休闲人群,致3死43伤,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肇事司机阳赞云,1964年出生,衡东甘溪镇人。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阳赞云,男,1964年2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住址地:衡东县。 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10月被湖南省衡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零三天; 因犯失火罪,于200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5月25日刑满释放。2018年1月,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阳赞云因涉嫌抢劫罪于2017年8月31日被衡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被批捕后,衡东县检察院建议量刑1-2年,一审被判一年半,二审改判为6个月。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