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傍晚6点多,两位老人因为对在超市买的西瓜有质量问题,要求1万元的赔偿。争吵间,超市一名男性员工突然拿了一把刀从后门冲了出来,对着刚从超市出来的老两口猛捅十多刀,老两口瞬间倒地身亡。经常来这超市买菜的人认出这个砍人的男性员工叫 赵广军,而被他砍杀致死的是经常来他这里买菜的一对老夫妻。。赵广军持刀杀死老两口 后自杀。 很多普通人,无法理解小贩赵广军这种失去理性,近乎疯狂的行为。 孰不知,这是恶法之下催生出来的必然发生的悲剧。 一部新法律,具不具备可操作性,社会效果如何,是需要经过社会实践来检验的。 如果一款法律条文,成为好逸恶劳者敲诈勒索勤劳肯干的商贩们的赚钱利器和门道, 那真是善良勤劳的劳动者们的悲哀。 没错,很多善良勤劳的商贩们,已多次遭遇这种“毒手”了。 一伙专业的流氓无赖,专门到各种商店里搜寻过期或变质食品,找到后,就找店家敲诈 1000到1万元左右的“封口费”不给就报官,官家来了就五万起罚。很多店家为了避免更 大的损失,只好忍痛出血,给钱了事。如此一来,就催生出了一个类似“过期食品碰瓷” 的行业。老老实实的劳动,只能被敲诈勒索。 有些无知的人会说;那店家就经常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不要让别人有机可乘啊。 这是没有任何生产和工作经验的无知的人才会想当然的无知之谈。任何商品的生产和 检查,都会有一个误差率,或叫差错率,这是人在实际的工作中无法避免的。用屁股 想一想就会知道,如果一位员工出差错了,老板让这位员工赔偿被处罚的五万块, 有员工会同意吗? 所以说恶法害人,恶法不除,小贩赵广军不会是最后一个牺牲者。 法律的处罚原则是罪罚相当,一个小失误,就要经营者付出一年甚至两年的收入 来补尝,请问这不是恶法又是什么?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