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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

时间:2018-09-15  作者:东方军事网 鼎盛军事论坛  来源:http://www.df81.cn
控告
强烈要求吉林省民政厅纠正错误
  还我清白 还我待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李彦蓉,原名李哲兰,今年72岁,电话15981603652,是吉林省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昌分局公务员退休。因为吉林省民政厅2000、2004年漏通知垂直管理的工商系统在劳动局评残的国家机关伤残人员移交,民政厅为推脱责任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政府压制下级,篡改借口五十年代评残归民政,抵赖原在劳动局鉴定作废,篡改伤残年限、篡改编制、篡改移交档案、篡改文件政策,遭遇执行政策错误不合理的伤残移交待遇和部门不作为带来的不公正,分别找到国家和吉林省各级有关部门,但始终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甚至遭到无理“封杀”。
  我强烈要求吉林省民政厅纠正错误,收回非法裁定,还我清白,还我公正,还我待遇与权力!
  祸起萧墙 因公负伤
  1994年8月3日下午,受单位指派在乘车中意外受伤,造成整个脊柱错位,多处负伤,住院一年。住院期间,单位向通化市劳动局给我申报评残。1995、1998年通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根据国家标准GB/16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二次鉴定、复查仍是5级伤残。
  2000年吉林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对原人事部门审批伤残人员进行复检换证的通知》,及细则“2000年11月1日前原由劳动人事部门评定残疾等级的因战因公致残的行政编制人民警察和公务员,属移交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就是这个遗漏让我吃透了苦头。直至2013年,在我的努力下才同意移交。我的问题原本很简单,只要按2000、2004、年漏通知执行的政策移交,并按照套改前五级伤残,套改后应该得到的级别享受抚恤待遇就万事大吉了,民政厅却节外生枝作废1995、1998年劳动局鉴定的五级伤残!非要按2013年负伤重新鉴定!我1994年因公受伤,住院一年多,最后只因一个小小的移交不及时,就遭遇反反复复的9次既定“鉴定”,花掉几万元的费用、落得个连降四级,“永不受理”,全国封杀的结果。
  无奈,我于2017年7月3日至9月30日吃住在长春每天到吉林省民政厅信访大厅上访,只因能见到厅长,讨个公道!
  8月8日意外在民政厅大院巧遇乔恒厅长!他收下我的材料,8月15日再次巧遇并告知已派人核查此事。“如果漏通知决不袒护并按当时的政策给予换证移交”。9月29日下午2点民政厅办公室主任张池、优抚陈文会、通知说:我通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昌分局1994年重新核定全局事业单位,所以李彦蓉是事业编制。我有异议!我档案里没有审批事业编字样的表?只有1986年干部确定职务审批。1998年过渡为国家公务员。10月30日至12月我先后多次要求民政厅接访重新调查核实!信访窗口多次搪塞说:领导不在家,你回去等接访电话至今无音….. 不了了之!
  无奈只能多次去北京上访,终于2018年4月8日意外在民政部得到了答案。原来吉林省民政厅暗箱操作封锁消息上访人吃住在长春三个月上访,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民政厅背着上访人2017年9月18日《关于通化市东昌区李彦蓉评残上访答复意见》上传民政部等……。再次全国封杀一个民政厅多次漏通知移交换证的伤残人员.合理合法的利益受到伤害不但不纠正错误反而陷害,全国封杀!!!,
  看中央是怎么规定的,抵赖没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
  第四款、第3、关于人员过渡。人员过渡范围是工商所现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民政部令第34号《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适用对象在表述上与原来有哪些不同?1、将原来的“国家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修改为“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哪些人?我属于(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结果优抚处不解决不答复,并编报了五份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政府,欺压下级民政直至给上访人三级终结并三级复核终结遥控全国不受理封杀上访人,让上访人投诉无门!本人不服,多次上访…
  2016年经吉林省复查复核委员会和省信访局研究并通知民政厅要求重新受理李彦蓉关于漏通知在移交过程中为什么原五级变九级这个诉求不在三级复核终结之内。结果461教授二次都没让我进屋,没有任何意见及签字民政厅仍然不按政策执行!把我1995年劳动局审批鉴定的残情抄下来但级别不是五级而变成九级!!!
  民政厅2000、2004年漏通知。民政部《关于换发伤残人员证件的通知》(民函[2004]305号)全国套改换证明确规定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政策适用问题的复函》(民办函[2010]182号)评残政策或漏通知时的政策规定给予套改换证移交。正是民政厅不敢承认漏通知的错误事实,借口导致执行政策错误不作为,不公正,才酿造了这一起冤案,如果我错了,我永无二话;如果你们错了,请你收回错误的裁定和不公正的成命,还我公正,还我清白!还我待遇和权力!

  控告人:李彦蓉2018年8月24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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