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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不可移动文物遭强拆 竟是为违法项目拼噱

时间:2018-09-15  作者:东方军事网 鼎盛军事论坛  来源:http://www.df81.cn
洛阳市不可移动文物遭强拆 竟是为违法项目拼噱头(转载)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的选址,应当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原因无法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行原址保护。然而,在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当地一处被列入《洛阳市不可移动名录》的古建筑群,却因当地要占地开发,遭到高新区领导凌晨带队强拆。当地为什么非要这么干呢?背后原因令人咂舌......

  高新区领导带队 凌晨强拆不可移动文物

  2013年,洛阳市高新区辛店镇东高崖村的晚清天师庙被列入洛阳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根据名录记载:“天师庙位于新店镇东高崖村东部,坐北朝南,原有东西二院,现西院保存较为完整,东院仅存大殿,西院为四合院式布局,由前到后依次为山门和东西耳房、东西偏殿、天师殿及后殿。山门面阔3间,硬山式砖木结构,东西各有耳房1间。东西偏殿面阔5间,单坡顶。天师殿为六檁卷棚,面阔3间,西山墙上镶嵌有民国20年(1931年)张老师训弟子十则石碑一通。后殿外观为硬山建筑,内部为一明两暗的三孔窑洞,各孔窑洞之间有小券门相通。东殿体量最为宏大,面阔3间,五架梁前后出单步梁。其脊刹上刻公正二字,廊墙两端外撇,呈八字墙”。
  作为不可移动文物,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当地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应当对文物进行保护。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本应该被政府保护的文物,却在当地政府领导的带领下,遭到破坏性拆除。
  据天师庙管理单位“天师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反映,2018年1月5日凌晨四点,在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何金太的带领下,洛阳市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动用大型挖掘机等相关设备,在未进行任何评估的情况下,将天师庙东院大门围墙、9间廊房(古房)、11间近代建筑、伙房3间拆除。1月20日,何金太再次带队,动用挖掘机将天师庙正院东、西耳房,东、西廊房14间(古屋),西院近代建筑13间强制拆除。并将其中多尊具有百年历史的塑像强行拉走。
  在这些被拆除的建筑中,山门两侧的东西耳房、东西偏殿等均是被列为洛阳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保护建筑,一个被列为保护对象的古建筑群,目前仅剩山门和两座大殿孤零零屹立在废物中。

  未经评估强拆文物,主管部门称无保护价值

  洛阳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为何要强行拆除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的高崖天师庙呢?原来,在2012年,洛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在天师庙所在区域规划建设创意产业园,当时就曾提出对天师庙进行异地迁移。2012年8月,高新区辛店镇政府与天师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签定了《天师庙拆迁异地重建协议书》。双方同意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33条的规定对天师庙进行异地重建。但因天师庙除其本身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外,还是被河南省宗教局批准宗教活动开放场所,其迁移申请,还需河南省宗教局批准,而河南省宗教局依照相关规定一直未对其迁移申请做出批准。
  随后不到一年,高崖天师庙被列入洛阳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后,属于文物保护范畴。
  2017年,洛阳市高新区管委会再次以不可移动文物异地迁移保护的名义,向洛阳市文物局申请对高崖天师庙进行异地迁移。
  据洛阳市高新区管委会社会服务局出示的文件显示,洛阳市高新区管委会通过洛阳市文物局,洛阳市政府,河南省文物局等相关部门进行逐级上报,最终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底批准了该申请,并要求当地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得到批准后,在未进行任何评估的情况下,当地相关部门就在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何金太带领下,对天师庙古建筑群进行了强拆。而一直到2018年3月15日,洛阳市文物局才在给市政府的文件中,提出要求“依据《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应编制《天师庙古建筑群异地保护方案》,迁移保护所需方案编制费用由建设单位和工程实施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方可实施迁移保护工程”。同时强调:“尽快编制《天师庙具备迁移保护价值的建筑群迁移保护方案》,方案编制完成后抓紧上报我局,实施初评工作”。
  而此时,天师庙被列入洛阳市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中的大部分建筑已经遭到了破坏性拆除,仅余山门和两处大殿孤零零的屹立在废墟中。
  对此,洛阳市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文物和宗教工作的社会服务局有关人员则称,在拆除前,洛阳市文物局曾组织过相关专家进行过实地考察,认为被拆除的建筑属于近代建筑,不具有保护价值,天师庙只有山门和尚存两处大殿属于保护范畴。但该局并无法提供相关评估报告。

  一边是不可移动文物被破坏 一边是违法租地建新庙

  事实上,在遭遇强拆后,天师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目前尚存的两处大殿也已经在未经评估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
  天师庙民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张先生说,2012年8月,在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下,高新区辛店镇政府与天师庙民主管理委员会签定了《天师庙拆迁异地重建协议书》。双方同意对天师庙进行异地重建,在协议中约定,由辛店镇政府在吕沟村对天师庙进行重建,并在三个月内完工。由于未得到省有关部门的批准,该协议并未生效。但辛店镇人民政府在未经过天师庙民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和省有关部门的批准下,自行在辛店镇张沟村另行选址开始了所谓天师庙的建设,而在所谓的新天师庙的建设和设计过程中并未对高崖天师庙不可移动文物的迁移工作做出任何的规划。
  其结果是,目前所谓的新天师庙已经建设完毕,并指派了新的管理人员,而正宗的文物主体还在原地被围墙围着。上级关于迁建时必须对原文物所有物件编号并必须在迁建中复原使用的规定成为空话。
  知情人说,实际上,高新区在当时根本没有空间和条件对高崖天师庙古建筑群的进行迁移。
  了解得知,高崖天师庙古建筑群不仅是洛阳市不可移动文物,还是一个宗教活动开放场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场所的迁移,还需要省级宗教部门的批准,方能开始筹建工作。而且新建的天师庙所占的土地是从张沟村等租赁,没有土地,规划、宗教等任何手续,但在高新区管委会的支持下已经开始了运行,但无论是从管理人员,还是不可移动迁移等方面,所谓的新天师庙与高崖天师庙没有任何关联。
  也就是说,新建项目中没有使用原应该编号的文物,直接造成的结果就是——新建庙既没有使用原应该编号的文物,又没有按照协议地点进行建设,新建项目没有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连用地都是违法的!可以认定,新建项目实际上与原有文物没有任何关系,就是一个非法用地、非法建设的项目。可就是这个项目,高新区管委会竟然把它当成一个真正的宗教场所,还设立了所谓的专业管理委员会。
  张先生的这种说法也得到了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的证实,该局有关负责人称,新建的天师庙确实存在手续不全问题,目前宗教,土地规划均未办理相关批准手续,要等高崖天师庙迁移完成才可以完善相关手续,但同时表示目前由于资金短缺,无力对高崖天师庙进行迁移。
  高新区管委会土地管理部门也证实,从未办理过宗教用地的土地手续。

  知情人称强拆文物的根本原因涉及商业利益

  调查中,张先生认为,高崖天师庙之所以遭受这种情况,主要是利益驱使。
  其一,高新区管委会已经将高崖天师庙土地进行了出让,开发商急等开发。
  据知情人反映,按照国家规定,商业开发用地中必须净地出让。而在天师庙所在地的土地出让中,也应该净地出让,不准毛地出让。也就是说,要出让这里的土地进行商业性开发或其他经营性用地,必须先把这里成为净地,地上不能有任何建筑物。而实际情况呢?当地违背国家规定,竟然连同文物所在地一起出让了,当时,文物保存很好,怎么地就被卖了呢?显然,这里面有违规操作不为人知的内幕。
  其二,自2008年河南省宗教局批准恢复宗教活动开放场所后,经过多年的发展,香客多了,高崖天师庙渐渐有了些收入,部分人员认为可利用迁移的机会借机敛财。所以高新区管委会一边进行拆迁,要求天师庙进行迁移,一边又称没有资金对高崖天师庙现存的古建筑进行迁移,并且将高崖天师庙所有的道路封死,导致目前仅存的不可移动文物在废墟中无法进行保护,也无法开展正常活动。同时相关人员在高崖天师庙放置明显标识,要求香客前往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所谓新天师庙,其目的不言而喻。
  张先生的说法是否属实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但无论如何,一边是需要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遭遇破坏性强拆,一边却是放任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新天师庙进行违法经营,洛阳市高新区管委会的做法确实让人费解。对此,媒体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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