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日,接群众举报我们一行到灌南县坤阳建材有限公司,核实该企业水泥罐车洗车后超标碱性水污染问题。坤阳建材有限公司近邻路边,沿着公司大门右边小路向里走。五十米处有一个洗车用的循环水池。池水清澈无比,看似很久没有洗车痕迹。顺小路在向里一百米,有一个专门冲洗水泥罐车内部碱性水泥的地方,没有任何防渗处理,更谈不上硬化处理。冲洗完的强碱污水直接排进旁边的水塘,我们取样测试PH值达到12/13左右,属于强碱性污水。 事情核实取证完毕,我们拨打灌南县环保局举报电话。我们要求灌南县环保局尽快现场执法,制止排污,并且配合环保局取证,和提供我们采集的该企业违法证据。后环保局回复监察大队已去调查取证。并且我们以电话方式提供线索配合环保局监察大队调查。取证当我们问及调查情况,环保局答复说该企业没有生产。然后我们向环保监察提供正在生产我们采集的证据后,环保监察大队领导又给我们一个答复,那个地方不属于坤阳建材,属于村集体,不能证明是坤阳建材有限公司污染的。 我们想三问灌南县环保局监察大队: 一.坤阳建材有限公司自己冲洗罐车的地方,很久没有冲洗罐车证据,我们再给你提供下好不好,你们执法难道肉眼看不到吗? 二.国家对重金属污染土地和水源法在2018年8月31日国家 近平已经签署了,环保局是不是没有传达和学习, 三.灌南县环保局请问谁会使用村集体土地进行这样违法行为,如果是村集体村委领导会看不到,难道村委领导专门找一个冲洗罐车单位来重金属污染土地。根据国家环保是要除以十万以上罚款并且追究法人二万以上罚款。并处以十日以上行政拘留,。拭目以待灌南县环保局能够尽快尽职尽责给人民群众一个可以信赖的真相,并且追究责任方经济和刑事责任。我们将对此事继续进行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