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违约风波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电力市场规范。今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 但近日,澳门新闻通讯社记者从陕西相关售电公司了解到,华电陕西分公司意欲毁约其与有关售电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协议。“这不仅是挑战国家电改政策和契约精神的鲁莽举动,而且将产生一批巨额的经济纠纷案件,必将严重损害用户群体和售电公司的合法权益,引起用户群体和售电公司的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相关企业负责人说。 事件经过:华电陕西分公司涉嫌毁约 4月,陕西省2018年下半年直供电交易前期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由于陕西主要的几家售电公司在历次直供电交易工作中取得了较好业绩,华电陕西分公司代表多次主动拜访,愿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寻求与售电公司进行2018年下半年直供电交易合作。 华电陕西分公司由于在多次直供电交易中签约电量较少,于是在2018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间,为抢占市场、争夺电量、纷纷向用户和售电公司报出了优惠电价,导致市场交易价格不断飙升。陕西省排名前四名的售电公司分别与华电陕西分公司签约交易电量累计近60亿度。 2018年6月下旬,其它发电集团认为华电陕西分公司签约价较高,多次要求华电陕西分公司参与行业自律。不久便出现了华电陕西分公司单方面与多家用户、售电公司终止签约协议一事。 相关售电公司得知此事,先后向华电陕西分公司发出沟通函、律师函,均无任何回应。直至8月10日有媒体报道此事后,华电陕西分公司向售电公司表示,愿意继续履行签约协议。可近期有关售电公司又被华电陕西分公司告知,因陕西省发改委提出“累计签约电量不超过装机容量130%”的要求,目前不能继续履行签约协议。 为维护交易秩序,保障用户利益,有关售电公司主动提出,在陕西省发改委“130%”的规定前提下,华电陕西分公司所属各电厂能消纳多少电量消纳多少,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对此,华电陕西分公司仍表示不接受签约电量,坚持废止与有关售电公司的签约协议。而售电公司认为,这是对个别用户或部分售电公司的不公平行为。 后续影响:多家用电企业利益受损 国家发改委(2018)1027文件指出,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和信用意识,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 发改委《意见》中明确要求,要努力防范售电业务违约风险,监理规范的交易机制 “我们并不清楚华电为何执意撕毁合同,”一家售电公司负责人说。 据悉,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电”)是2002年底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组建的国有独资发电企业,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中央企业,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以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2017年在世界500强排名382位。 但作为央企,违背契约精神,单方毁约必将引起部分售电公司和用户与华电陕西分公司出现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不仅将产生一批央企缺乏担当、私自毁约的社会负面报道,而且将严重损害发电行业的社会品牌形象。同时,将影响到华电集团所属各省公司在本地乃至全国直供电市场的开拓。 从参与市场竞争逐步到与其他发电集团开展行业自律,华电陕西分公司消极对待陕西直供电市场,将扰乱陕西直供电交易秩序,违背了中央电改政策与直供电市场改革精神。 此次毁约牵涉大量的国企、央企和外企,势必严重影响陕西的营商环境,乃至产生不良的国际影响。毁约所引起的波动效应,后果无法估计。 律师说法:继续履行协议是最正确做法 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姚峰律师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华电陕西分公司的行为的确构成了单方违约,将会给协议各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给企业品牌造成严重的声誉影响。 “华电陕西分公司慎重考虑相关违约风险,继续履行双方协议,以合理方式主动协商解决有关后续问题。这才是最正确的做法。”姚峰说。 事件如何发展,本社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