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看到,居民群众到社区服务大厅去办事,要盖个章、签个字、办个证之类的小事,习以为常的给办事人员一支香烟或一片口香糖什么的,有的会大方点整盒整盒的给,这些小东西不值几个钱,而且司空见惯。社区工作人员如果拒绝接受小恩小惠,对方还会正经说起来,觉得你不近人情,太“上纲上线”。 微腐败不是小题大做,隐藏着大问题。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等一些小礼品,也不怎么贵重,好像接收了东西就会认真办事,这些现象大家觉得应该不算腐败,却不知,腐败没有大小之分,大腐败和小腐败一样都是腐败,只是处理程度不同,就是我们常说的“蚊子虽小,也是肉”。有句老话,“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看似无伤大雅合乎情理的微腐败,认为一两次、一两件没事,自己多注意掌握就好了。其实,只要一开了口子,就不可能收住,如不加以重视,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量变必将发生质变,甚至烂到骨髓不得不弃之,最后悔之晚矣。 微腐败这种行为,损害的也是居民群众的利益。微腐败现象一般发生在群众身边,能够切身感受到的,是居民群众看得见的不正之风。社区本来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难道不送东西,你就不办事吗?如果要居民群众给钱给物才办事,就与社区的服务职能背道而驰。不要轻视微腐败,滴水穿石、积木成林、聚少成多,久而久之,在居民群众中会造成极坏影响,随着影响的人群越来越多,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会越来越下降。小腐败侵蚀干群关系,慢慢也会积累成大腐败,终会严重损害群众更大的利益。 微腐败会捅“大娄子”,微腐败可以由小腐败的“苍蝇”变成大腐败的“老虎”。微腐败会损害群众的利益,更加会损害干群关系,破坏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各级纪检机关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治理,基层一大批“苍蝇”被绳之以党纪国法。当前,“老虎”“苍蝇”一起打,大快人心深得民心,不等微腐败捅“大娄子”,而防患于萌芽状态,杜绝腐败现象进一步恶化。 我觉得,一方面,基层干部加强自身素质涵养,提高政治站位,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能够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敢于向微腐败说不。另一方面,应该严肃处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行为,使腐败行为露头就打无处遁形,提高群众获得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