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军事网——关注国内外军事前沿变革。军事爱好者交流社区!
东方军事网
当前位置: 东方军事 > 社会综合 >

最高人民法院“拥抱”区块链

时间:2018-09-18  作者:东方军事网 世界军事网  来源:http://www.df81.cn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6日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18年9月7日起施行。该规定的出台主要是根据当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6日正式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2018年9月7日起施行。该规定的出台主要是根据当下互联网法院在实际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总结规定。其中让社会比较关注的是法律界的权威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正式认可了通过区块链等技术收集的证据的合法有效性。这也是中国司法机构第一次以明文规定的方式正式参与到了区块链技术革命的浪潮中,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与时俱进和顺应技术浪潮拥抱技术变革的创新精神。 涉及区块链的条款体现在该规定的第十一条,条文如下: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结合质证情况,审查判断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过程的真实性,并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电子数据生成、收集、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等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安全、可靠; (二)电子数据的生成主体和时间是否明确,表现内容是否清晰、客观、准确; (三)电子数据的存储、保管介质是否明确,保管方式和手段是否妥当; (四)电子数据提取和固定的主体、工具和方式是否可靠,提取过程是否可以重现; (五)电子数据的内容是否存在增加、删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 (六)电子数据是否可以通过特定形式得到验证。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电子数据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互联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上述条文对于今后的法律证据认定有了新的指定意见,扩展了证据的形式种类,也解决了当下区块链技术革新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实认定和法律认定问题。其实,早在上述规定出台之前,杭州互联网法院于2018年6月28日就通过法律判决的形式确认了区块链技术作为存证证据的案件,并支持了原告的相关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承担相关侵权责任。这也是全国首例通过区块链技术认定相关事实的区块链“第一案”,对于未来区块链与法律的理论联结和实务联结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最高院在区块链“第一案”判决之后的70天出台关于区块链技术的相关解释条文也是立法积极回应社会实践的能动性体现。那么通过区块链技术形成的证据为何能被认定,这就涉及到区块链的技术特点问题了。

区块链,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数据库,该数据库由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产生的数据区块有序链接而成,区块中包含有一定时间内产生的无法被篡改的数据记录信息。工信部在2016年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第2.1节“区块链发展演讲路径”这样定义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与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的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与计算范式。 借用网络中的形象解释区块链技术就类似于:一对恋爱中的男女,男生某天对女生说“我爱你”,然后女生将这句话广泛告知父母、朋友、微信群等,并打赏小费感谢大家帮忙记住和作证,这个小费就是“代币”;男生说的“我爱你”这句话、说话的时间地点等各种信息打包形成的结构化信息包,就叫“区块”;而父母、朋友、微信群等节点就是“链”;男生如果不承认说过这句话,女生翻出账本对质,这就是区块链应用。 在民事诉讼法上,证据讲究的是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而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具有天然的证据优势。 关于证据的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区块链的“真实属性”表现在其具有去中心化、透明性和信息的不可篡改性的特性。首先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最基本的特征,其数据是分布式记录、存储及更新,不再是中心化存储和调取,可以有效避免中心化机构对数据的非法处分。其次,区块链的数据更改对全网公开透明并同步,任一节点均可对全网数据进行溯源审查,以核查数据的真实记录情况。最后,区块信息一经添加到区块链后,就会得到永久存储,无法更改,除非能够控制全系统51%的节点,否则单个节点上数据的修改是无效的。上述区块链的三个主要特性可以在相当程度上确保区块记载的信息真实有效,从而进行法律上证据的真实性认定。 关于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有八种法定形式,凡不符合这八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同时该证据必须符合形式上的合法要件,如证人必须具有作证能力和证人资格;最后证据的来源合法,如取证程序有无违法的禁止性规定。区块链的“合法属性”表现在其符合法定形式,区块链形成的证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5款“电子数据”的认定条件,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种类;其形成的过程是数据上传主体依据事实情况所作的对应区块信息记载。因此,区块链技术作为证据的合法性是无需质疑的。 关于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区块链的“关联属性”表现在形成的证据能够记载事实情况且有效防止篡改,因此只要记载的信息体现了案件的真实的交易情况或事实情况,就可以认定为与案件具有关联性,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待证事实。 区块链技术在证据领域高效、真实、便捷的优势是其他证据所不具备的,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变革逐步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行业,以后司法实践中审查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机会会越来越多。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巨推链平台发声,对文章观点有疑义请先联系作者本人进行修改,若内容非法请联系平台管理员,邮箱cxb5918@163.com。更多区块链资讯,请到百万区块链发烧友聚集平台赤壁资讯网学习区块链技术请到www.zxhsh.com (责任编辑:鼎盛军事网)

重庆古筝培训 | 境外自由行 | 高铁线路网 | 爱去世界之最

百度一下:最高人民法院“拥抱”区块链 查找更多相关信息!


360搜索:最高人民法院“拥抱”区块链 查找更多相关信息!


Google Search:最高人民法院“拥抱”区块链 Find more information!


------分隔线----------------------------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推荐内容